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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报信干扰组织调查 浙江瑞安一银行行长受处分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6-06-29   浏览次数:

    日前,温州银行浙江瑞安飞云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行长陈晓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由支行行长降为支行副行长(职级由本行高管助理级降为科级)。陈晓静为“向朋友通风报信、干扰组织调查”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去年10月,瑞安市纪委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到温州银行瑞安飞云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调查瑞安市委农办原副主任林某某在该支行的存款往来信息,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关证件和查询存款通知书。陈晓静得知后,主动联系林某某,向其通风报信,并应林某某要求,将瑞安市纪委监察局的查询存款通知书拍照后,通过手机微信传给林某某。

   “你的微信聊天记录里为什么会出现市纪委监察局查询存款通知书的照片?”当瑞安市纪委的工作人员问陈晓静时,陈晓静无言以对,在大量证据面前,陈晓静不得不承认向林某某通风报信一事。原来,瑞安市纪委与林某某谈话时,发现这条微信记录尚未被删除,了解到这起通风报信行为。

    瑞安市纪委及时将该问题线索上报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纪委将问题线索移交温州银行纪委处理。

    温州银行纪委调查核实后,认为陈晓静身为中共党员,却泄露党组织关于纪律审查中应当保密的内容,其行为严重干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陈晓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温州银行依据《温州银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陈晓静行政降级处分,由支行行长降为支行副行长(职级由本行高管助理级降为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