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注意事项
1.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正在办理期间的举报事项,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
2.反映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