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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须知(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时间:2022-05-06   浏览次数:

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校纪委依纪依法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校纪委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